首页 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董事会或理事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