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第九条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国家统计局和教育部共同负责统计上岗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工作的政策制定、宏观指导和管理。国家统计局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和师资培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