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第五条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颁发实施办法(199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统计上岗资格证书实行培训考试制度,培训和考试科目为:统计法、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实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