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预算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地方财政部门承担还款责任贷款的预算管理 第七条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预算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地方财政部门承担还款责任贷款的预算管理 第七条 地方财政部门承担还款责任、贷款由本级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地方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本级预算时,应根据已签订的贷款协议以及相关文件,提出相应资金支出的初步分配计划。在预算执行年度年底前,提出按部门、按科目的资金分配情况,据实核定并下达预算指标。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