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