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