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二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人在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应当持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