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2020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2020年) 第五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申报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并可以依照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