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申请装帧流通人民币的申请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装帧流通人民币的用途、目的、数量、品种、样式、制作单位和装帧单位名称等内容。
申请装帧流通人民币1万枚(套)以上的法人,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
企业决策层的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申请装帧流通人民币1万枚(套)以上的法人,还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
企业决策层的决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