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交易和售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