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2013年) 第二章 基本建设类投资预算绩效管理 第七条 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2013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基本建设类投资预算绩效管理 第七条 绩效目标设定。预算下达前,项目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申报材料时明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分析”等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相关的内容。主管部门可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过程中,确定绩效目标,并通过抄送投资计划等方式告知财政部。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