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七章 欧洲博览会配额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七章 欧洲博览会配额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参与博览会配额分配企业的资格 连续两年参加柏林展览会并有经营业绩的企业; 正常输欧纺织品类别业绩突出的申请企业。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