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工作,保障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