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纳税服务投诉范围 第九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纳税服务投诉范围 第九条 对服务态度的投诉,是指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工作用语、行为举止不符合文明服务规范要求而进行的投诉。具体包括: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服务忌语的;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纳税人态度恶劣的;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举止违背文明礼仪服务其他要求的。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