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考核与监督 第四十条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05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考核与监督 第四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纳税服务培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