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05年) 第二章 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200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纳税服务内容 第八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纳税知识。根据纳税人的需求,运用税收信息化手段,提供咨询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