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更好服务群众。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