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六章 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0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 第三十四条 对检举控告较多的地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经了解核实后,发现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的,应当向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