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