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九条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