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二章 糖料产区管理 第三条 糖料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三条 第二章 糖料产区管理 第三条 糖料产区实行以制糖企业为核心按经济区域实行划区管理。划定糖料区应充分尊重糖料生产者的意愿,大力推行订单农业,并由制糖企业与糖料生产者签订糖料收购合同,实行“公司加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 第二章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