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精算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准精算师和正精算师两个级别。

准精算师级别考试包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金融综合》、《精算数学》、《精算模型与数据分析》、《精算风险管理》5门科目。

正精算师级别考试分为寿险、非寿险、健康险、社会保险与养老金计划、金融风险管理、资产管理、数据科学7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包括1门公共科目、3门专业科目、1门选考科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对应专业类别要求选择专业和选考科目。考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资产负债管理与价值评估》

专业科目:

寿险:《寿险产品开发与管理》、《寿险精算评估实务》、《财务管理》

非寿险:《非寿险定价》、《非寿险精算评估》、《财务管理》

健康险:《健康保险精算实务》、《健康保险实务》、《财务管理》

社会保险与养老金计划:《养老金计划》、《社会保险精算》、《财务管理》

金融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基础》、《风险管理与计量》、《风险管理法规与实践》

资产管理:《投资学》、《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风险管理与计量》

数据科学:《数据科学综合》、《数据分析基础》、《数据分析实践》

选考科目为其他专业类别的1门非相同专业科目。

已取得正精算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考已通过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中国精算师协会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