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主体报送的数据和情况加强分析和使用,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真实情况。发现存在粮食相关风险隐患和问题的,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排查,依法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