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省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突出精简、高效、实用,以适当方式对本省(区、市)商品粮和地方事权粮食经营台账内容的样式提供指导参考。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应当确定其管理的中央事权等粮食的经营台账内容及样式。其他中央政府储备粮食承储企业可参照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