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分体系。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