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奖励 第三十七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于技术水平高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标准,纳入粮食和物资储备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范围。对于标准化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粮食和物资储备表彰范围。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