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2026年)
发布机关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对本决定附件中的35件法律、有关法…
附件:
失效的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目录(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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