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二章 人口普查的对象和登记原则 第六条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人口普查的对象和登记原则 第六条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指自然人,下同)。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