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四章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第十九条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工作 第十九条 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从200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