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200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人口普查表分为普查表短表和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由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设计。普查表长表根据国家规定的办法,抽出10%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