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7. 维护特区治安,依法保护特区内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第二十六条 7. 维护特区治安,依法保护特区内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