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05年) 2. 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05年) 2. 2. 涉及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国独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银行、合资财务公司、外国银行分行)的商事纠纷案件,其诉讼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