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3. 6. 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4. 四、 普查组织及实施
  5. (一)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一)

6. 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四、 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 基本原则。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四、 目录 (二)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