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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3. 6. 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4. 三、 普查技术路线
  5. (四)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四)

6. 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 普查技术路线

(四)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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