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6. 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 普查技术路线 (二)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2017年) (二) 6. 各省份可根据需求适当增加普查附表,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三、 普查技术路线 (二) 农业污染源。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