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6. 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 6.3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6.3 6. 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 6.3 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 平台经营者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站内经营者遵守以下规范,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和实行各类商品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 (1) 站内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毒有害的商品。对涉及违法经营的可以暂停或终止其交易。 (2) 对涉及违法经营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站内经营者可以按照事先公布的程序在平台上进行公示。 (3) 站内经营者应就在停止经营或撤柜前3个月告知平台经营者,并配合平台经营者处理好涉及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事务。 (4) 站内经营者应主动配合平台经营者就消费者投诉所进行的调查和协调。 (4)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