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6. 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 6.2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6.2 6. 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 6.2 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 平台经营者在与站内经营者订立进场经营合同时,应当依法约定双方规范经营的有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该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必备条款: (1) 平台经营者与站内经营者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站内经营者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严格自律,维护国家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地开展网上交易,不得利用网上交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站内经营者应当注意监督用户发布的信息,依法删除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防范和减少垃圾邮件。 (4) 站内经营者应当建立市场交易纠纷调解处理的有关制度,并在提供服务网店的显著位置公布纠纷处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5)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