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2003年) 2.

2. 地方资金原则上由省、地级市财政为主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和省、地安排。地方资金要设立财政分账账户予以落实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