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