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