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