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卫生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规定;

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实际情况;

基本要素齐全、内容完整;

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及分工明确;

突发事件预警分级和响应分级科学、合理;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合理、有效、可行;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具体、清晰,与相应级别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需要相适应;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明确,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需要;

预案内容与上一级或同一层面相关卫生应急预案之间相互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