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不同层级的卫生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

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级别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卫生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

省级专项和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

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卫生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卫生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卫生应急队伍组成、处置流程、可调用资源情况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