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部门卫生应急预案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专项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门卫生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核生化和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等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