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公布)同时废止。 第四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