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三章 受托协查 第十三条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受托协查 第十三条 受托方收到《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后,应当根据协查请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查,并按照要求及期限回函。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