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章 制定规则 第十四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 对公布后不立即施行有碍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制定规则 第十四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对公布后不立即施行有碍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