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税务机关与代征代售人、税收票证印制企业签订代征代售合同、税收票证印制合同时,应当就违反本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责任进行约定,并按约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