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一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一) 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 (一)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一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 (一) 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便利边境贸易而给予的更加优惠的待遇,包括建立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以及与毗连国家的边境贸易等;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