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 第四章 执法督察实施程序 第三十条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执法督察实施程序 第三十条 执法督察组实施执法督察后,应当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情况。 被督察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对反馈的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提供陈述申辩的书面材料。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