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缔约对方,是指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且该税收协定已经生效执行的国家或地区。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